日期:2022-08-05 11:34 来源: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关于临河区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旧证)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的通知
按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19〕6号)文件精神,我区已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因部分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旧证存在抵押状态,现通知抵押权权利人于8月31日前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先行核实抵押情况;符合抵押注销登记的,抵押权权利人和义务人共同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