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巴彦淖尔市2021年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10万千瓦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5日-2022年7月21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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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1 | 巴彦淖尔市2021年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10万千瓦光伏项目 | 临河区狼山镇民强村 | 内蒙古北方淖尔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中昕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位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狼山镇民强村,中心地理坐标:E107°23′14.001″,N41°3′39.466″。占地面积202.4572hm2,分为永久占地0.666hm2和临时占地198.7912hm2两部分。占地主要为盐碱地及部分水浇地,水浇地区域的光伏板下沿距离地面高度按照2.5m考虑,以方便后期进行林农作物种植。巴彦淖尔市2021年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10万千瓦光伏项目,规划容量100MW(交流侧),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19.262MWp,本项目与临河热电厂灵活性改造配置新能源项目合建1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新建单回220kV线路接入建国220kV变电站,送出线路长度约15km。本次环评仅针对光伏场进行评价,不包括送出工程和升压站的电磁辐射影响相关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区、升压站、综合楼、辅房、辅助道路。工程共设23个分区,其中21个为固定支架分区和2个位平单轴支架分区。冬季采用电暖器采暖。项目运行无生产废气产生排放。项目总投资57952.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0.026%。 | 三、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要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在施工期要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废水、粉尘、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 2. 站区生活废水主要是综合楼内生活排水,收集后排入临河热电厂灵活性改造配置新能源项目新建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1m3/h),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的要求。处理达标后进入排水泵井,作为站区的绿化用水(夏用冬储)。 光伏板电池及组件表面灰尘不定期喷洗,喷洗一次的废水约为100m3,喷洗废水直接流至下方植被处作为灌溉用水。 3. 施工要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并加强管理维护,施工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的要求;要选购低噪声运行设备,安装在厂房内,并采取减震隔音等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 废旧电池属于危废,更换后暂存于新建的25m2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变压器油属于危废,收集后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防渗要求新建的厂内废油暂存池,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库和废油暂存池均依托临河热电厂灵活性改造配置新能源项目建成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5.项目实施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施工期要减少对临时占地的侵占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完毕要对临时占地以及临时道路占地采取措施进行原貌植被恢复;运行期要对永久占地的建成厂区,按要求改善恢复光伏区生态环境,以方便进行林农作物种植,使场区形成一个结构合理、系统稳定的生态环境。 6.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执行,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四、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国家环保相关规定,项目建成投运后,建设单位要自主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