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包银高铁巴彦淖尔站综合客运枢纽(临河区新区综合客运枢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7日-2022年6月2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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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 605室
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1 | 包银高铁(临河区新区综合客运枢纽)项目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包兰铁路北侧 | 临河区交通局 | 内蒙古海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位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东侧为嘉和园小区,北靠曙光街,西连水源路,南邻包兰铁路。中心地理坐标: E107°24'11.69",N40°44'5.06"。合计占地59148m2。包银高铁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拟建高铁站,高铁站旅客进站方式为上进下出,本项目为与高铁站旅客进出方式相连接,工程建设包括地上及地下两部分,分两期建设完成。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站前广场集散区5702m2,客运枢纽为三层建筑综合楼,总建筑面积2787 m2,城市市政广场15626 m2,出租车、社会车辆临停区1659 m2,地下空间为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及设备安装区,总建筑面积18302 m2,环保工程包括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固废收集处理系统和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冬季采暖由城市供热管网供给,以及公用辅助工程;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特色商业区2191 m2、滨水商业区6444 m2、滨水景观区13208 m2,以及站前广场景观构筑物。项目总投资18984.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98.65万元,占总投资6.31%。
|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要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在施工期要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废水、粉尘、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 2.地下停车库设置通风排气系统,加强排风,废气中非甲烷总烃、NOx的排放浓度要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3.生活污水(商业区废水)收集后均进入新建的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的B级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再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4. 施工中选用低噪声的施工工艺和机械设备,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措施,并加强各类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禁止在中午和夜间休息时间施工。要使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的要求;项目运营中主要为社会噪声和交通车辆噪声,采取禁鸣喇叭,控制车速,项目区噪声要控制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类噪声功能区标准要求内。 5.餐厨垃圾收集后由餐厨垃圾处理厂全部拉运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