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进一 步推动我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促进我区污染防 治和污染物减排工作。根据《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和环 境保护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有关规定,以及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要求,现将我区2022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共2家),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实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主体责任。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严格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要求,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2个月内,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协助开展审核工作。
二、开展评估验收工作。纳入《巴彦淖尔市2022年度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企业,将按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开展评估验收工作。
三、企业通过评估后确定的清洁生产审核重点、目标及方案,不得无故变更、删除、拖延实施。
四、临河区2022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1.内蒙古临河新海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2.巴彦淖尔市德源肥业有限公司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