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我区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全区“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采用国家统一的分类标准、规程、规范,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成果获国家最终核查确认。历时3年,先后动员200余名调查人员参与调查,汇集了25.91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临河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 耕地155030.07公顷。全部为水浇地。全区耕地主要分布在新华镇、狼山镇、干召庙镇、白脑包等乡镇。
(二)园地477.49公顷。全部为果园。全旗园地主要分布在干召庙等乡镇。
(三)林地8468.05公顷。其中,乔木林地4914.1公顷,占58.03%;灌木林地1598.67公顷,占18.88%;其他林地1955.28公顷,占23.09%。全区林地主要分布在干召庙镇、城关镇、乌兰图克等乡镇。
(四)草地8973.74公顷。其中天然牧草地2.44公顷,占0.03%;其他草地8971.30公顷,占99.97%。全区草地主要分布在新华镇、狼山镇、干召庙镇、城关镇、乌兰图克镇、双河等乡镇。
(五)湿地1554.08公顷。全部为内陆滩涂。全区湿地主要分布在双河镇。
(六)城镇及工矿用地25251.93公顷。其中,城市4295.15公顷,占17.01%;建制镇1177.08公顷,占4.66%;村庄19016.15公顷,占75.30%;采矿用地605.59公顷,占2.4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57.96公顷,占0.63%。
(七)交通运输用地8321.07公顷。其中,铁路用地213.43公顷,占2.57%;公路用地1819.98公顷,占21.87%;农村道路6287.66公顷,占75.56%。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1658.8公顷。其中,河流水面1228.91公顷,占5.67%;湖泊水面604.24公顷,占2.79%;坑塘水面2402.41公顷,占11.09%;沟渠17197.54公顷,占79.41%;水工建筑用地225.7公顷,占1.04%。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双河等乡镇。
“三调”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要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我区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规划管控,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国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加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为助推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临河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统计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