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河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18〕25号)精神,各办事处对2021年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16户20人进行申请登记。经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财政局、社保局、区交警大队、公安局对申请家庭的财产、收入、车辆、户籍等情况进行了联合审核。现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增家庭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从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6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0478-8756931、0478-8756932。
附:《2021年新增住房保障家庭第十批公示名单》
20211228105657_11.xlsx
特此公告
临河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