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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11-18 11:33  来源: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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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天一工贸有限公司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天一工贸有限公司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1月24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8227307   8521317    

传    真:0478-8273663        

邮    编:015000

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 605室

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天一工贸有限公司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临河区丹达乡现天一工贸有限公司厂区内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天一工贸有限公司

巴彦淖尔市嘉境环保有限公司

位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临白路丹达乡现天一工贸有限公司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 N 40° 53'01.86",E107°21'30.04"。天一工贸有限公司在2008年8月委托巴彦淖尔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年产1000吨脱水蔬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9月8日取得了原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审批意见(临环审字表[2008]31号),后又于2009年11月委托巴彦淖尔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天一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脱水蔬菜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12月27日取得了原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审批意见(巴环审表[2009]120号),同意该技改项目实施。2019年8月委托内蒙古乾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及21日对项目厂区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企业完成了生产废气、废水和噪声的污染治理达标排放自主验收。同年12月26日取得了原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天一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脱水菜技术改造项目竣工(固废)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临环验[2019]24号),准予项目投入正式生产。

天一工贸有限公司现由1台10t/h燃煤锅炉为生产提供蒸汽,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存在蒸汽压力不足等现象,无法满足项目正常生产运行。为此,拟新装1台型号为SZL15-2.5-AII的15t/h燃煤蒸汽锅炉,为项目生产提供蒸汽,同时配套新建1套“碱法脱硫+多管除尘”设施,并对现有1根35m高烟囱加高到40m。现有的1台10t/h燃煤锅炉作为备用锅炉。其他建设内容均不变。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占总投资9.3%。

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在施工期要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废水、粉尘、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

2、在现有的1座260m2锅炉房内新装一台15t/h燃煤蒸汽锅炉,为项目生产提供蒸汽,并配套新建1套“碱法脱硫+多管除尘”设施,原有1台10t/h燃煤锅炉作为备用锅炉。并对现有1根35m高烟囱加高到40m。烟气排放要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锅炉及软水装置的排污水,用于煤场、灰渣及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4、选购低噪声设备,安装在厂房内,并采取减震隔音等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建设全封闭的储煤棚和灰渣棚,底部要全部采取硬化措施。产生的炉渣、粉煤灰及脱硫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灰渣库内,定期外售建材生产单位综合利用。

附件: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天一工贸有限公司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11118183716_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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