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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2-03 09:01  来源:河套微传媒   录入:web  
    
巴彦淖尔市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21〕4号)、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有序做好春运期间群众出行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2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2021〕2号)要求,做好我市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合理引导公众就地过年,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精准做好重点人群分类管控,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一)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应就地过年不流动。如已来(返)我市的,须在我市目的地执行“14天集中隔离+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二)中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春节期间原则上就地过年不流动。特殊情况确需来(返)我市的,须经原所在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批准,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在我市目的地执行“14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人员春节期间跨省(区、市)来(返)我市的,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四)低风险地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返乡人员,以及跨省(区、市)来(返)我市农村牧区的人员,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五)低风险地区人员14日内有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临床症状之一者,非必要不出行,并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主动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要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外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情况,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

(六)低风险地区确需出行的其他人员,在体温正常、做好个人防护、持健康通行码“绿码”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二、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

(一)各旗县区、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甘其毛都口岸要强化春节期间网格化管理,落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健康通行码“绿码”查验工作,严格社区(嘎查村)、单位外来人员排查和报备制度。

(二)我市属于低风险地区,倡导公众春节期间就地过年;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要带头就地过年,确需出行人员要提前进行登记报备,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三)公众在春节期间确需出行时,要做好个人防护,按要求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主动出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健康通行码“绿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的查验工作,并提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嘎查村)、单位报备,抵达目的地后,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减少聚集,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

(四)确需出行人员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可在当地任意一家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包含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地要严格按照本通告要求落实疫情管控措施,不得层层加码,不得自行对来(返)我市人员设置其他限制性措施。

(六)上述疫情管控措施随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动态调整。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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