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河区落实自治区〈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文件精神,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推进我区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进程,按照《巴彦淖尔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命名管理实施细则》对各乡镇、农场、办事处及各部门推荐申报的第三批临河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进行考核验收,现将拟命名的第三批临河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节假日除外),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命名单位有意见或举报,请于2020年6月28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临河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478—8523981(传真)
邮 箱:lhqmzj2014@163.com
联 系 人:乌吉莫
临河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0年6月19日
临河区第三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名单
(20个)
1.临河区委宣传部
2.临河区委统战部
3.临河区政务服务局
4.临河区公安局户政大厅
5.曙光乡
6.曙光乡宏胜村
7.白脑包镇永胜村
8.车站办事处金穗社区
9.金川办事处江林社区
10.先锋办事处新顺社区
11.解放办事处阳光社区
12.东环办事处东旺社区
13.汇丰办事处开源社区
14.园丁学校
15.乌兰图克镇总校
16.内蒙古富川饲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内蒙古信益牧业综合发展有限公司(鑫蒙鲜)
1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临河支行
19.沐恩堂
20.清真北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