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医疗废物污染防治迁址技改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班禅召南、团结一社北、团结二社东、新义三社西、废弃砖厂区域内,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07°35'04.83",北纬40°55'50.78";
3、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10吨/天高温蒸汽灭菌处理系统;1吨/天连续低温炭化处理系统;技术改造高温蒸汽灭菌系统,提高自动化程度,减少工人与医废的接触时间。采用双轴撕碎型破碎机,降低工人维护的劳动强度;配套污水处理站及相应公辅和环保工程;
4、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945万元,环保投资535.5万元。
二、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氨、硫化氢的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HCI、NOX、SO2、二噁英排放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DB13/ 2698—2018)》;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2、废水:软水制备排污属于清净下水,主要污染物为盐分,补充至车辆清洗工序再利用,不外排。生产废水排放至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全物化法“芬顿+混凝沉淀+过滤”的处理工艺将废水消毒、沉淀后,当出水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用污水罐车拉运至临河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待污水管网建成后,排入污水管网。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用污水罐车拉运至临河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待污水管网建成后,排入污水管网。同时在建设过程中,对于生产区、污水处理装置区以及污水管网等均进行了防渗处理,可防止污水的下渗对当地的地下水产生污染。
3、噪声:在设备选型中选择可靠先进的低噪声设施;对于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如破碎机、各类除尘器风机等空气动力噪声源,在进出口处安装消声器和设隔音操作间,以阻隔噪声的传播;振动转动设备安装时设置减振支座,包扎阻尼材料,并提高安装质量;加强操作人员自身保护,发放防噪用品,设隔离操作间,以减轻人员与高噪音设备长期接触;在总图布置时应尽可能少地将噪声设备布设在厂界附近,以保证厂界噪声达标,确保工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在厂界周围进行绿化,以阻止噪声向更远处传播。
4、固废:高温破碎后的医疗垃圾、低温裂解后的炉渣、清洗车间沉淀滤渣和生活垃圾为一般固体废物一同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污泥采用板框压滤机进行脱水,由厂区内低温裂解工序处置。废活性炭、废滤膜、炉渣、飞灰、废滤袋和废树脂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收集的医疗废物,当日处理完毕,如有突发情况需暂存,暂存于本项目冷库内,不超过48h。
各类固废去向明确,措施有效可行。本项目的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采取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治理措施,可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从环保的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参与意见反馈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包括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等。公众参与范围为项目建设范围内可能受到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本项目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以下网址进行下载,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http://www.linhe.gov.cn/html/59/14377.html
2、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文章最末端下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附件,如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可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索取。本项目公示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3、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彦淖尔市维康环保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傅子龙
电 话:13614784188 邮箱: weikanghuanbao@163.com
4、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和合生态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鸿盛工业园大学生创业园1号楼5层
联 系 人:李彪
联系电话/传真:18686068544 邮政编码:010010
巴彦淖尔市维康环保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