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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12-24 17:48  来源:临河区人民政府   录入:web  
    
临河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临河区在市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及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及措施,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我区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治保障。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方向的指南,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成立了《临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区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副主任,分管领导为委员,区政法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的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不断夯实。

二、坚持依法决策,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贯彻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程序,努力提升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今年,重新修订了《临河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将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等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新增加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生态优先绿色高质量发展、“放管服”等内容。全年召开常务会议12次,议题113项,分别涉及政府财政预算、民生保障改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国有资产处置、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等重大事项。全区实现无因决策、决定失误造成涉访、涉讼事件,继续巩固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成果。

二是强化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为保障政府决策的合法性,我区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及司法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实施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涉法事项合法性审查,凡未经政府法律顾问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策。

三是全面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16年我区出台《关于在全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区委和政府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聘请内蒙古大法扬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区常年法律顾问。今年,区委和政府法律顾问共代理行政诉讼案件22件;参加了20余次政府各类会议;出具法律意见76件,审查合同80余件。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同时集中开展了“法律顾问”进乡镇、“法制副书记”进村组社区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法律顾问的覆盖面。目前临河区9个乡镇、151个行政村、54个社区居委会及46行政事业单位建立法律顾问团队。

四是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发布、报备审查、定期清理等各项工作,不断加强目录库管理,切实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今年对列入清理范围的29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8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修改后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9件。同时积极配合市人大立法工作。2018年由我区起草的《巴彦淖尔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2018126日正式实施,为我区依法加强城市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坚持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坚持简政放权,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制度。自2015年编制公布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以来,先后多次集中开展清理调整,大力推行清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按照巴彦淖尔市“八张清单”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全力推动行政权力“三级五同”,同一行政权力事项在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要实现同一编码、同一名称、同一依据、同一类型、同一流程)进一步梳理公布我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6054项,中介服务事项18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4311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505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14项,中介服务收费事项18项、行政许可证明事项20项。扎实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利”。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清单作出及时调整,积极推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同时,重点整治“红顶中介”。努力营造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监督有力、服务高效的审批服务中介市场。

二是行政审批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制定了临河区人民政府《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全面落实“六个一”工作实施方案》,对依申请办理的事项通过优流程,减材料,减环节,全面推行网上办理等措施。审批事项在法定办理时限的基础上压缩58.25%。同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53项。

三是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目前,建立随机选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提高企业的违法失信成本,形成对企业有效的约束和监管,倒逼企业严格自律。开展双随机检查任务57批次,检查市场主体3694户。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是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按照自治区和全市的统一部署,我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由点到面、全面推开。经过整合,全区行政执法队伍由原来的61支归并为19支,成立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卫生计生、交通运输、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8支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行政执法机构减少了69%。并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五统一标准要求组建执法队伍,同时设立了人员监督岗,进一步强化了改革的深入性和规范性(全区累计派驻基层执法人员106人,其中乡镇划转30人,配备办公室62间,专用执法车辆18辆。目前,各办事处围绕“街长制”“六查、十二治、九无”工作部署,累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57次,实施行政处罚102次,强制措施10次。各乡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321次,规范店外占道经营2732起,清理影响村容村貌违章行为443起,规范门牌字号802块)。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目前正在筹备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确保“三项制度”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四是深化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2019年,在部门采取自查的基础上联合区人大、政法委、司法局、扬阳律师事务所等部门,集中对区农牧业局、卫计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管大队50余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重点抽查、集中评查。针对评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和文书。

五、多渠道联合发力,抓好涉法矛盾化解

一是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相关实施条例,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截至目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件,结案率80%其中市场监管类1件,行政处罚类4件,信息公开类4件,综合执法类1件,工伤行政确认类1件,行政不作为7件,土地行政确认类2件。已办结的14件复议案件中,维持6件,不予受理1件,驳回复议请求1件,责令限期改正1件,撤销复议请求3件,确认违法2件)

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讼工作。高度重视行政诉讼案件,主动协调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应诉答辩义务。同时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积极推动干部投身法治实践,积极履行生效行政裁判,及时办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截至目前,出庭应诉行政案件 22件,办理土地确权案件4件。

三是大力推进多元化解机制。在完善市、镇、村三级调解网络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交调委、物调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挥中心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57个,广泛吸收退休法官、教师等专业人士,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的人民调解队伍。在健全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的同时,积极加强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协调配合,将第三方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与行业部门的专业优势相结合,先后建立起“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截至目前,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组织开展集中排查12次,常规性排查206次,临河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5936件,调处成功5583件,调处成功率94%

六、强化制约监督,提升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圆满完成了288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办复率达100%。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以及报备规范性文件制度。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切实改进政府各方面工作。

二是全面加强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大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2019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81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

2019年,我区大力推进改革,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是推进改革的力度还需要加强,法治建设的思路还需要创新,依法行政和监督检查还需要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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