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惠民雅居电梯公租房交付使用以来,至今仍有107户在交纳购房首付款后未交清余款。由于公租房是国家对社会中低收入以下家庭实施社会保障的住房,性质特殊且资源有限。为了减少公共资源被占用损失,使更多的住房保障家庭应保尽保,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已交保障房首付未交清余款的保障对象,请务必于2019年4月15日前到区保障房中心办理交款及交房手续。
二、如购房人未按期交清余款,视为自愿放弃公租房房源,请保障对象本人持身份证及首付款票据到区保障房中心办理退款手续。
三、逾期未交清余款的保障对象,区保障房中心将依法对现占有房源进行清理,并重新分配。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现占有房源的购房人承担。
附:《已交首付未交余款保障对象名单》:20190313165655_11.xlsx
联系电话:0478-8756931 0478-8756932
临河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