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安排落实好2017年第三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按照《关于下达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第三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巴民委发〔2017〕52号)文件精神,经临河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2017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事宜》(〔2018〕11号)研究决定,将2017年第三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万元用于干召庙镇黄羊村四组回族聚居区养殖产业扶持项目。
公告期限:2018年3月23日-3月29日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项目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向我单位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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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贺燕娜
临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