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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6-25 15:47 来源: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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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企业、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有一笔补贴免申即享!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对社会组织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可按规定参照企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一、补助范围及条件

招用以下三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①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②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③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注:1.高校毕业生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5年招用)。3.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3年。

 二、补助标准

按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

三、申报方式

一次性扩岗补助采取主动推送与单位自主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单位银行账户等信息完善的无需申请,通过“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单位精准发放补助资金。通过信息比对未筛查出来的参保单位,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进行申请。

采取主动推送方式发放的,由经办机构向单位发送告知书,待单位将回执返回后予以发放。自主申请的,经办机构审核后直接发放。

四、温馨提示1. 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单位、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2.已由之前受雇单位享受或同一单位在以往年度及其他地区享受、已用于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相关人员信息不能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参保单位请勿重复申领,如经发现,已享受的一次性扩岗补助将被追回,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五、业务咨询电话

      临河区就业服务中心:0478-852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