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临河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要求,临河区财政局组织区直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内2023年绩效评价填报,按照“谁支出、谁自评”的原则,项目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此次单位自评的对象是2022年系统内所有预算项目支出,包括部门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项目。单位自评主要通过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的形式反映,自评表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单位自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项目要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截至4月中旬,各单位已上报项目绩效自评1355条,财政已审核通过1098条,审核中236条,主管部门审核中21条,单位填报232条,该项工作预计4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