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临河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工作人员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点验和警示教育。
临河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相关负责人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警示教育,重点讲解了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管理规定的处罚措施,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服从司法所监管,按时报到,按时在“正行通”上签到;二是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三是加强自我改造和约束,坚决杜绝出现涉足“黄、赌、毒”、酒驾、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平稳渡过矫正期。此次集中点验,为社区矫正对象敲响了警钟,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和在矫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