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关于开展“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临河区制定了《临河区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面掌握临河区各部门实有资金账户中沉淀资金规模及构成情况,分类提出处置意见,坚决收回长期沉淀资金,把“零钱”变“整钱”。
专项行动分为单位自查、重点核查、清理盘活、总结完善四个阶段。截至8月底,临河区已完成第一阶段单位自查工作,涉及预算单位205个,梳理实有资金账户348个,已收缴财政存量资金275万元。目前,正在进行第二阶段重点核查工作,区审计局、财政局将根据各部门自查情况开展重点核查。
下一步,临河区将严格按照自治区沉淀资金大起底工作方案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切实收回可盘活沉淀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保障民生支出,努力实现公共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