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观看了《关于对临河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复查考核的情况通报》PPT,对《2022年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任务分解》进行了详细解读和培训,并对街道创建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日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400多名城管队员深入临河城区主次干道,开展规范非机动车停放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主要针对我区部分主次干道非机动车随意占用盲道、乱停乱放现象。整治过程中,执法队员重点将胜利路、新华街、河套大街、光明街、开源路、水源路等街路上停放不规范、严重影响行人通行的非机动车辆挪至指定停车位。在规范各类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的同时,城管队员发现部分共享单车存在乱停乱放现象,及时通过“共享单车微信管理群”通知共享单车运维人员及时摆渡共享单车;同时对市民电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当场纠正,及时进行面对面的文明劝导,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下一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开展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机动车停车不入位、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进行及时处置,把整治非机动车辆乱停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确保非机动车辆停放规范有序。为市民营造安全畅通、规范有序的城市交通和市容环境。
温馨提示: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呼吁广大市民:
☆ 机动车应当在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停放应当在指定划定的停车泊位内停放,在停车泊位内停放的机动车辆必须一车一位按指示箭头有序停车。禁止乱停乱放、禁止逆向停车、禁止路面长时间停放、禁止在城市人行道和盲道停放机动车辆。
☆ 严禁在设有禁停标志或禁停标线的区域停车。请不要将车停在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主干道、消防通道、人行道、公交车站、车辆进出通道等重点区域,如临时停靠,请尽快挪移。
☆ 没有施划停车位的人行道上禁止停车。要按照“分类、同向”的标准自觉养成车辆“线”内有序停放的良好习惯。
☆ 非机动车、摩托车应当停在统一划定的停车区内。摒弃线外停放、逆向停放、违法停放等现象,确保道路畅通,市容井然有序,非机动车停放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