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开放有序、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逐步建立“专业高效、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竞争机制,区政府采购中心积极推进“智慧政采”,多措并举打通信息壁垒,激发市场活力,优化改善营商环境。
扎实推进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通过自治区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进行操作,实现从采购委托到采购结果公告的全流程电子化、全业务闭环管理、上下级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的一体化,全过程网上留痕、可追溯。完善电子化交易管理功能,全部实现“不见面”开标,拓展异地开标,全面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
完善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平台。通过实施网上竞价、网上直购、定点服务等简易采购程序,着力推进通用类货物服务电子化采购;统一网上商城的商品分类标准、数据接口标准和交易规则,优化商品价格比对,开展商品价格常态化监测,及时下架价格异常商品。
全面落实自治区政府采购负面清单。除小额零星采购,不允许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不允许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不允许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
据悉,区政府采购中心要求可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除必要的原件核对外,对于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不得要求供应商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中小企业等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得要求其再提供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强化涉及市场主体的政府采购制度办法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审查是否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条件,是否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或者具有审批性质的备案,是否违规给予特定供应商优惠待遇等。优化投标保证金收退流程,严格落实保证金本息按时退付,缩短投标企业资金占用周期,积极推广应用电子保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