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市委常委、区委书记王志平主持召开十三届区委常委会第139次会议,研究讨论《关于深化临河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如红,区委副书记、双河区管委会主任赵锋,区委常委周鹏程、任昱东、王建宇、苏茂荣、毅恒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跟翔、政协副主席刘浩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我区的《实施意见》全面贯彻了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精神,体现了区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是推动我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特别是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关键举措。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各项要求上来,切实完善提高派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要把准职能定位,坚持党对派驻机构的全面领导,坚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受区纪委监委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向区纪委监委负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督促所派驻单位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深化纪委“三转”,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打造严格自律、奋发有为的良好形象,努力锻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
会议强调,区纪委监委要抓好统筹协调,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工作;区委组织部要按照区委有关规定做好派驻纪检组长的考察、任免、审核、备案以及工资核定、档案管理等工作;区委编办要抓紧做好派驻(派出)机构领导职数核定、人员编制调整划转等工作;区财政局要做好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办案经费的预算保障工作,确保派驻(派出)机构改革工作按时完成,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