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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7-17 18:01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录入:web  
    
临河区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要解决了
 

买了房子却拿不到产权证,是最令人闹心的事了。从7月10日起,临河区居民这一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7月10日,临河地区解决房屋权属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工作会议在临河区保障房中心召开,拉开了临河地区房屋权属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的帷幕。

据了解,近日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解决临河地区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重点解决临河区2015年12月31日前房屋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问题,并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此次解决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坚持“三先三后”的原则,即先证后税(费)、先证后诉、先证后责的原则;坚持逐步解决,分类处理的原则。按问题解决的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分批次、分类别解决。重点解决2015年12月31日前开工现已建成或分期建成,并入住使用的项目。2016年以后再发生的未批先建、超规划建设等问题不在解决范围。

临河地区房屋权属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实行集中治理,涉及的发改、规划、国土、住建、产权交易、不动产登记、物业管理、税务、园林、消防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提出合理建议,按照领导小组安排,简化程序,确定时限,集中人员,采取会商等形式,形成办理产权项目相关手续绿色快捷通道,尽快解决群众办证难的问题。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下一步将采取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的办法,计划利用2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临河地区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发证等遗留问题。(记者 焦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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