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条件:
持有临河区户籍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条件。
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还需提供所有子女及配偶的户口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如子女有重病或残疾需附证明材料);
(3)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判决书)、学生证或在校证明(毕业年限)、残疾证(第二代)及其它有关裁决、判决材料、交通认定、赔偿协议、死亡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患重病、慢性疾病的需提供诊断证明、病历、慢性病补偿手册及报销完票据。
(5)按有关政策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数额及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农村人户分离家庭需提供户籍地村委会出具当地家庭财产、土地、房屋详细情况证明并签字盖章(到乡镇、办事处、农场民政办核实后盖章);
(7)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申请流程:
窗口受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公司民政窗口
温馨提示:
1、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乡镇、农场、办事处民政办
2、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2:00 15:00-18:00
3、咨询电话:0478-8756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