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均 衡分班有关要求的通知》( 内基教函〔2024〕76 号)和市教育 局《关于做好 2024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等文件要求,现将 2024 年临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录取结 果查询及“ 阳光分班”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录取结果查询
1.查询时间
临河四小教育集团:2024 年 8 月 7 日 10:00 开始查询。
其余小学、初中:2024 年 8 月 13 日 10:00 开始查询。
2.查询方式:
手机端报名的:
通过手机蒙速办 APP“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报名系统进行查 询。
网页端报名的:
方式 1:通过网页端进行查询。
方式 2:用报名时验证的手机号(接收过验证码)注册手机 蒙速办 APP 进行查询。
查询咨询电话:18604894470/18604894471。
二、“阳光分班”相关事宜
(一)参与范围
临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起始年级新生。
(二)时间地点
临河四小教育集团:2024 年 8 月 9 日 9:30 在临河二小报告 厅举行。
其余完全小学:2024 年 8 月 16 日 8:00—9:30 在汇丰学校 报告厅举行。
初中及九年一贯制学校:2024 年 8 月 16 日 10:00—11:30 在汇丰学校报告厅举行。
(三)分班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阳光分班”本着有利于维护每个学生 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有利于促进全体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有利于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的原则开展。
2.公开、透明原则。“阳光分班”要在市教育局、区教育局、 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公证处,各学校校长、分管校长, 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的共同监督下进行。
(四)分班要求
1.各班男、女生均匀分配。
2.各班人数与平均班额之差不得超过 2 人。
3.一名教师只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
4.班主任配置要科学合理,名单在分班前由学校确定上报区 教育局。
5.分班后,学校不得调整班主任和班级学生名单。
(五)分班程序
1.确定班数和教师。各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制定的招生计划和 学生人数确定教学班班数,根据开设班数,按照均衡搭配的原则 确定班主任,并将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2.举行“ 阳光分班”现场会。 由区教育局组织“2024 年临 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阳光分班现场会 ” ,特邀 每校教师代表 3 名 ,家长代表 5 名参与 ,利用“ 巴彦淖尔学 生报名系统 ” 一键分班功能 ,一次性确定班级人数、班级学 生名单及本班班主任 ,并将确定的名单现场公示打印盖章封 存,学生名单一式三份, 区教育局、学校、公证处各留一份。
注:临河四小教育集团“ 阳光分班”时,邀请教师代表 5 人,家长代表 50 人参加。
3.结果查询。 区教育局将分班结果导入“ 巴彦淖尔学生 报名系统” ,查询方式与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相同。
(六)违规违纪处罚办法
开学后,区教育局对各校分班工作进行核查,对违规违纪行 为按以下办法进行处罚:
1.经区教育局阳光分班后,班级人数超过平均班额数 2 人以 上,每超 1 人,核减学校 10 人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核减年限 小学 6 年、初中 3 年。
2.分班后学校调整班主任和班级学生,每有 1 人次,核减学 校 20 人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核减年限小学 6 年、初中 3 年。
3.对不按工作要求执行的学校,区教育局对学校主要领导和 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在全系统内通报批评,并对学校年度目 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
三 、新生报到时间
各学校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学校开学通知 , 通知家长于 2024 年 8 月 25 日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录取学校 报到。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局
2024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