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①凡在临河地区创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农民指农牧民)。
②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新招录符合条件的人员需要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企业给予缴纳社会保险费。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蒙银发〔2017〕82号文件规定的“自行选择贴息或担保中的一项”。《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③创业担保贷款分为担保和抵押两种形式。
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和贴息:
①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要求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贷款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其他贷款指未偿还的贷款)。个人贷款期限为2年。
②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额度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期限为2年。
③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④根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经【2023】75号及内财金[2020]502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10月1日起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以2023年9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为例:LPR=3.45%,150BP=1.5%。个人需承担利息为(3.45%+1.5%)*50%=2.475%;财政承担利息为:(3.45%+1.5%)*50%=2.475%;小微企业需承担利息为(3.45%1.5%*50%=2.475%,财政承担利息为:(3.45%1.5%)*50%=2.475%
⑤对逾期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三、申请流程:
提供所需资料,必须由借款人本人将资料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号圆7号创业担保贷款窗口或临河区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进行申请。
咨询电话:0478-85212418612533
四、申请贷款材料
(一)个人贷款材料(一式两份)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明、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
2、借款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及人员类别证件(如退伍证、大学毕业证、残疾证等);
3、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执业证;
4、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协议;
5、担保人及配偶身份证;
6、抵押需有效房产产权证;
(二)小微企业贷款材料(一式两份)
1、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包括企业简介);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3、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离
异的提供离婚证明、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
4、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抵押权属证明;
5、一年内新招用符合贷款条件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企业与招用符合贷款条件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职工花名册、工资表、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等;
6、企业近两年财务报告(不足两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
7、小微企业认定证明及其他材料。个人和小微企业贷款申请材料除提供复印件外还应提供原件备查,小微企业提供的贷款资料复印件要加盖企业公章,相关表证必须由本人当面签字捺手印。
五、经办银行所需资料及要求:
河套农村商业银行需提供:担保人、借款人及双方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抵押的提供《房屋产权证》。
六、河套农村商业银行贷款要求:
1、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其他贷款,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除外。
2、担保人、借款人及双方配偶有逾期不良记录,贷款逾期90
天以上或当前逾期。法院有被执行人、失信人员记录、不予办理。(征信不良记录连续3次,累计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