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后,我区个别中小学部分学生未按时返校上课。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未成年人服务管理协作机制(试行)》、《关于巩固控辍保学成果进一步强化义务教育保障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函〔2021〕47号)文件精神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工作要求,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返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
各学校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服务管理,切实增强做好未返校学生劝返工作的责任感,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落实监管责任。
二、制定工作举措,确保应返尽返
各学校要认真排查未返校学生详细情况,精准了解未返校的具体原因和学生的思想意识:具体行踪,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成立工作组,实行“一人一策”,制定每名未返校学生的劝返措施,工作组可根据具体情况联系相关部门,如针对学生厌学等其他因思想问题不愿返校的,可增补团委,妇联干部加入工作,群策群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引导工作;如针对学生因家庭困难不愿上学的,可增补民政部门干部加入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如针对学生因病不能返校的,可增补医疗卫生部门业务骨于加入工作,对学生诊疗进行指导,实时动态评估病情,及时提出能否返校建议。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会配合学校做好具体工作,必要时会直接参与。
三、建立工作机制,动态跟踪管理
各学校要统筹推进落实未返校学生劝返工作,建立工作调度和报送机制。对因病未返校的学生要进行每周一调度,对其他未返校学生要进行每天一调度,并从3月8日开始将每天(周)的调度情况报区教育局。同时,要进一步摸清每名学生的具体情况,详细标明请假原因及现状(如:***,因厌学于2023年9月份开学时请假未返校,2024年春季开学时仍未返校。经了解,其为离异家庭子女,现由父亲抚养。其父反映,未返校期间多次不打招呼外出,家长2次报警找寻。2023年12月2日-2024年1月3日,曾独自一人到山东省青岛市游玩,后由其家长找回,现在家每天外出玩耍,晚上回家睡觉,对上学抱有很大的抵触情绪),并于3月8日18:00前将《临河区2024年春季学期未返校学生情况汇总表》报送至区教育局。
四、其他要求
各学校要对该类学生开展长期引导、重点关注、定期会诊、跟踪回访,持续做好困难帮扶、法律援助、返校复学等工作。
教育局将加强调度督办,对工作迟缓、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通报批评、约谈提醒,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