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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2-01 09:56  来源:临河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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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教育系统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防范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系列教育活动,营造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使学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让学生从小养成关爱生命,保护自己、遵纪守法、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进一步推进我中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提高交通安全认知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进而影响和推进家长及社会公众对学生交通安全的重视和关注,进一步保障学生出行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活动主题

   “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

三、工作任务

)开展摸底调查。各中学要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对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的学生进行申报、登记,由学生进行申请并经家长签字同意后报送学校进行审核,签写承诺书;对教师车辆要做好登记,明确驾驶车辆车牌、型号、路线、停车区域做到一人一,人车信息一致

开展一次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各校通过开展国旗下宣誓、交通安全知识竞赛、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警示教育片、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在学生中全面营造文明交通,你我同行“交通法规人人遵守,文明守纪处处安宁”的良好氛围。

)通过致家长一封信或告家长书向家长、学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严禁未12周岁儿童驾驶自行车;16周岁青少年严禁驾驶电动自行车不给16周岁以下中小学生购买电动自行车,同时严禁其驾驶电动自行车,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纪律;对经审核符合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学生,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各学校组织精干力量严查学生违规违法驾驶电动车现象,一旦发现违规违法现象,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明确告知,一切后果由监护人自己承担;对校内外电动车设专人进行检查,要求学生车辆要摆放整齐;要倡导学生绿色出行,提倡初中、小学生步行上学,高中学生步行或骑自行车上学。        

)多方协作,保驾护航。协调交警、执法等部门,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学校附近及交通隐患重点部位安装交通警示牌,邀请法治副校长开展一次交通安全讲座,请交通部门到学校进行交通知识讲座,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教育广大师生规范停车秩序,严格落实人车分流方案要求,学校要为符合骑自行车、电动车自行车的学生提供停车场地;各校要安排专人在上、下学时段,在校园周围,监督、引导广大师生,遵守城市道路相关规定,不要在校园周边乱停乱放,影响周边居民出行、门店正常经营和市容市貌整洁有序。

(六)各校园要在12月1日-12月7日利用校园LED大屏循环播放“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等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交通安全涉及到师生的健康和家庭幸福,因此,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与生命安全密切相关,同时也是构建平安校园,维护广大师生根本利益的具体要求。学校要高度重视,“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投入到这项工作当中

强化宣传教育

针对不同学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通过交通安全知识宣讲、交通安全板报评比、小交警交通指挥手势操比赛等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拓展宣传阵地,推送儿童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片、微电影、安全提示语利用升国旗、主题班会、活动课讲解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通过提问、互动等形式向中小学生传递交通安全知识,引导中小学生识别常见交通标志标线,认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文明交通、你我同行”的安全意识,养成良好出行习惯。

()健全组织领导

交通安全教育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将此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的工作中。找准工作重点和突破方向,并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此外,还要加强工作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加强监督检查

区教育局将会同交警、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通过专项督导检查、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对各校园“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开展情况及学生违法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交通安全教育管理进行检查,对管理不严、底数不清、方法不当、整治不力的学校给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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