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划片招生”的原则。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布局、学校规模、新建及改扩建小区、人口变化等因素,科学划定学校招生服务片,统筹安排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
(二)坚持“优质均衡发展”的原则。把中小学招生工作作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抓手,继续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成果,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校额,杜绝大班额。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新生入学全部通过“巴彦淖尔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按照招生进度公开公示学生审核结果和录取结果。
二、招生录取顺序
(一)学校招生顺序(优先安排第一顺序位,在第一顺序位没有招满的情况下,依次安排剩余顺序位)
1.两个一致:适龄儿童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2.因拆迁原因法定监护人无固定房产且回迁原房屋地址的,监护人持家庭户口本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按原拆迁房屋地址入学。
3.法定监护人购买公寓(不含商用)落户的适龄儿童。
4.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5.非当地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当地购买住宅的适龄儿童。
6.随法定监护人一方投靠亲属或租房落户,以及集体户且法定监护人无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
7.非当地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当地租房的适龄儿童。
8.其他情况。
(二)户籍要求
招生时优先安排临河区户籍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然后再根据学校招生规模,以严格控制校额、班额为重点,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位数量、学校办学条件、交通条件等因素,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三、招生相关规定
1.父母房产。父母在临河城区自有住房的,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要求户主和房产所有人均为法定监护人,不包含分割房产,且要求实际居住),按服务片安排就读。
2.祖父母房产。学生提供房产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需符合以下条件:
(1)适龄儿童的父或母至少有一方的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簿上至今;
(2)适龄儿童出生时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至今;
(3)适龄儿童的父母亲在临河城区无房产(从房产管理部门查询);
(4)适龄儿童入学时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
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的,按父母亲房产对待,安排到服务片内的学校就读;不能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的,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网签购房。在2023年6月15日(含6月15日)之前新交工小区住宅家庭的适龄儿童,提供网签合同、三票(增值税票、完税票、大修基金发票)、该栋楼房的验收合格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其他特殊情况未能提供以上材料的,区教育部门到市房管局查询核实,有其档案信息的,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分配到服务片内的学校或有空余学位且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未交工的小区不作为入学依据。
4.二手房住宅。购买二手房家庭的适龄儿童,购房日期(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的日期为准。无法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房屋,不能凭个人之间的买卖协议作为变更依据,也不能作为入学依据使用)截止到2023年6月15日(含6月15日)之前满1年的,分配到服务片内的学校就读;不满1年的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分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5.服务片内的房屋,不论自住或出租,一个房屋学段(小学6年、初中3年)内只安排一个家庭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时适用以上第1条至第5条的小学有临河四小、临河五小、临河九小、临河十小、市实验小学、市二中小学部、金川学校小学部、汇丰学校、水源路学校小学部;初中有市二中初中部、临河四中、临河五中、园丁学校、金川学校初中部、水源路学校初中部)
四、2024年及以后招生入学工作的说明
1.符合上述第三条“招生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时间按照2024年算)。
2.今后购房时间的要求:2024年入学的适龄儿童,购买房屋的时间必须满一年(截止到6月15日之前,以下相同);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购买房屋时间必须满两年;2026年及以后入学的适龄儿童,购房时间必须满三年;符合时间要求的分配到服务片学校就读,不满时间规定的,将实行摇号或统筹分配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服务片内的适龄儿童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全部分配到服务片内的学校入学;服务片内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实行电脑摇号入学,超出计划数的适龄儿童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4.提供房产为租房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分配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五、关于“住宅”的说明
本文件中所称“住宅”仅指产权用途为住宅或自住式公寓(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标明的产权用途为准)的房屋,不含酒店式公寓、商铺、门脸(点)房、车库等,未交工、未过户、车库、商铺等均按租房对待。
注:本通知外如有其他招生政策另行告知,最终解释权归中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委员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1:《2023年临河城区小学招生服务片》
附件2:《2023年临河城区初中招生服务片》
附件1: 2023年临河城区小学招生服务片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