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农牧发〔2022〕108号
各乡镇、临农公司、狼农公司: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将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根据自治农牧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农牧种植发〔2022〕66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巴农牧发〔2022〕104 号)精神,制定了《临河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临河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局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财政局
2022年7月8日
临河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农牧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农牧种植发〔2022〕66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巴农牧发〔2022〕104 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按照用养结合、保护利用、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推进农业“三项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探索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逐步完善补贴政策,改进补贴办法,提高补贴效能。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管理,程序合规。逐级申报审核,严格把关,强化管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发生,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落到实处。
(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公开补贴政策和办法,公示补贴农户、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全过程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确保补贴资金公平公正落实到位。
三、实施内容
2022年上级下达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9144万元,其中6444万元用于常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700万元用于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试点。
(一)常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对已种植林木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附属和配套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即不符合原自治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和技术规范》的耕地)和已经列入自治2022年退耕范围的不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金;对使用地膜,但未采取地膜离田措施或离田比例未达到自治要求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
2.补贴方式和标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以计税耕地面积为补贴依据,补贴资金6444万元,计税耕地面积1030380.47亩,补贴标准62.54元/亩(具体分配见表2)。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试点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实施耕地地力保护措施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户。
2.补贴方式。采取“一卡通”方式发放补贴。
3.补贴内容及标准。
补贴资金27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四控”行动补贴及耕地地力提升相关措施补贴,其中:水肥一体化推广应用补贴320万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补贴50万元;残膜回收补贴1500万元;秸秆肥料化利用补贴150万元;增施有机肥(腐熟羊粪)补贴680万元(具体分配见表3)。
四、工作流程
(一)常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一是申报。农户向所在村委会、分场据实申报计税面积,村委会汇总后上报乡镇、农场。二是审核、上报。乡镇、农场对村、分场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严格的调查审核,并汇总辖内全部村、分场补贴面积,形成计税面积补贴报告(报告中写清2022年核减的计税面积,核减原因,2022年补贴计税面积等)。三是汇总面积和资金分配。农牧局汇总各乡镇、农场上报的面积报财政局,财政局进行资金分配和补贴标准测算。四是清册录入。各乡镇、农场按照分配的资金和补贴标准进行清册录入,并在对应村、分场进行补贴资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资金支付认定单。四是资金发放。财政局按照资金支付认定单上的金额,以“一卡通”方式发放。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试点
(1)滴灌水肥一体化、固定式管道水肥一体化以及秸秆肥料化利用工作流程。一是申报。农户向所在村委会、分场据实申报农业“四控”各部分面积。包括集中连片200亩以上新建应用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面积、集中连片500亩以上新建应用固定式管道水肥一体化技术面积、秸秆肥料化利用面积,村委会收集汇总齐全后的花名表报乡镇(农场)。二是审核、公示、上报。乡镇(农场)对村、分场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严格的调查审核,并汇总辖内全部村、分场补贴面积,在对应村、分场进行面积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农场)将花户名册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农牧局。三是面积和资金分配。农牧局按照各乡镇(农场)上报的面积进行面积和资金分配。四是清册录入。各乡镇(农场)进行补贴清册录入,并在对应村、分场进行补贴资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申请农牧局、财政局进行项目验收。四是验收及资金发放。农牧局、财政局组织有关人员与各乡镇(农场)工作人员对各村、分场上报的项目进行全部验收,验收合格后以“一卡通”或对公账户予以发放。
(2)移动式黄河水直滤滴灌设备。按照谁购买谁享受补贴以及先买后补的原则,购买方保证直滤滴灌设备可正常使用,购买方提供2022年正规发票进行补贴。
(3)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残膜回收。对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残膜回收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户进行补贴。残膜回收主体需提供所服务农户签字确认的花名表,经村社代表核实并经农牧、财政、乡镇(农场)抽查验收合格后予以补贴。
(4)增施有机肥(腐熟羊粪、含撒施)。由农牧局统一采购,各乡镇(农场)按照瓜菜(粮油)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1000亩(2000亩)的要求进行申报,由农牧、财政、乡镇(农场)组织相关人员监督实施,并签字确认,然后将补贴资金拨付给供肥企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试点补贴工作由临河区人民政府负总责,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财政局、农牧局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农场)要结合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补贴项目的公开、公平、真实,避免漏报、瞒报、多报现象的发生。
(二)广泛公开宣传。要通过各种媒体、多种方式尽早尽细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主动与社会各方面沟通交流,赢得理解和支持。要严格落实两次补贴公示制度,由乡镇(农场)政府负责公示,每个申报主体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按村、分场张榜公示至少七天,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
(三)严格资金管理。各乡镇(农场)要做好相关基础数据采集审核、补贴资金发放等具体工作。农牧局、财政局要切实做好资金监管和发放工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国家惠农政策补贴,严禁挤占挪用,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监管。建立举报制度,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农牧局、财政局要密切跟踪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并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报市农牧局、市财政局。此项试点工作将公布监督电话:农牧局,0478-8921605;财政局,0478-8761618。
附件:1.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22年常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3.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试点资金分配表
附件1
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蔺晓东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 泉 区农牧局局长
郭庆宏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王 伟 区政府办副科级干部
苗三明 区农牧局副局长
霍 青 区财政局副局长
何忠萍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各乡镇(农场)乡镇长(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苗三明同志兼任,具体负责补贴方案拟定、工作协调、 上传下达等日常事务工作。
附件2:
2022年常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 |||
乡镇(农场) | 计税面积(亩) | 补贴标准(元/亩) | 补贴资金(元) |
城关镇 | 46497.19 | 62.54 | 2907935.00 |
曙光乡 | 19224.85 | 62.54 | 1202323.00 |
双河镇 | 66434.25 | 62.54 | 4154798.00 |
八一乡 | 43439.39 | 62.54 | 2716700.00 |
乌兰图克镇 | 126764.08 | 62.54 | 7927826.00 |
新华镇 | 201314.55 | 62.54 | 12590212.00 |
狼山镇 | 140980.61 | 62.54 | 8816928.00 |
白脑包镇 | 159990.25 | 62.54 | 10005791.00 |
干召庙镇 | 178400.01 | 62.54 | 11157137.00 |
临河农场 | 15657.51 | 62.54 | 979221.00 |
狼山农场 | 31677.78 | 62.54 | 1981129.00 |
合计 | 1030380.47 | 64440000.00 |
附件3
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试点资金分配表
项 目 | 数量 | 补贴标准 | 补贴资金(万元) | 总资金 (万元) | 备注 | |
水肥一体化 | 集中连片200亩以上新建应用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 | 20000亩 | 80元/亩 | 160 | 320 | |
推广使用移动式黄河水直滤滴灌设备 | 20台 | 5000元/台 | 10 | |||
集中连片500亩以上新建应用固定式管道水肥一体化技术 | 10000亩 | 150元/亩 | 150 |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 | 83.33吨 | 6000元/吨 | 50 | 50 | ||
残膜回收 | 100万亩 | 15元/亩 | 1500 | 1500 | 玉米、葵花 | |
秸秆还田 | 30000亩 | 50元/亩 | 150 | 150 | 集中连片≥1000亩 | |
增施有机肥(腐熟羊粪、含撒施) | 40000方 | 170元/方 | 680 | 680 | 瓜菜(粮油)集中连片≥1000亩(2000亩) | |
合计 | 2700 |
备注:各项目如遇特殊情况,资金没有使用完成,可在项目之间进行调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