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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日期:2024-03-29
日期:2023-05-24 15:56 来源:临河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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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到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不含提前下达部分)的公告
 

我委于2023522日收到市民委向我委下发的《转发<关于下达2023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不含提前下达部分)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为了加强对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收到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不含提前下达部分)34万元进行公从2023年5月24日起,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监督电话:0478-8523983、12317

临河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临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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