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于2023年5月22日收到市民委向我委下发的《转发<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不含提前下达部分)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为了加强对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收到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不含提前下达部分)34万元进行公告。公告期从2023年5月24日起,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监督电话:0478-8523983、12317
临河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临河区财政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