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选调生到嘎查村任职全覆盖工作,充分发挥选调生到村任职以后在服务基层和乡村振兴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近日,临河区财政局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下派选调生到嘎查村工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巴财行〔2023〕241号)、《关于下达2023年下派选调生到嘎查村工作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巴财行〔2023〕240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下达2023年下派选调生到嘎查村工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分配明细函》、《关于下达2023年下派选调生到嘎查村工作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的分配明细函》的文件精神,及时足额划拨区委组织部两项资金共计47.27万元。
同时对用款单位提出资金使用要求,要严把“政策关、审核关、绩效关”三道关口,整合现有资源,优化资金投入,强化统筹安排,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能。为选调生按时开展到村任职工作提供坚实保障,激发选调生干事创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