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于2023年4月12日收到市财政局向我委下发的《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为了加强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监督管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收到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64万元进行公告。公告期从2023年4月12日起,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监督电话:0478-8523983、12317
临河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临河区财政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