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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2-01 09:18  来源:黄河金岸魅力临河   录入:web  
    
临河区关于疫情期间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十个严禁”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面净化网络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现就规范疫情期间网络传播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行为通告如下:

一、严禁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圈、微博、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随意制作、复制、转发攻击、诋毁国家当前疫情防控政策、方针的不良言论。

二、严禁传播各级党委政府及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之外的虚假疫情信息。

三、严禁上传、转发、传播扩散没有正规来源、未经证实的疫情信息。

四、严禁散布谣言,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五、严禁篡改权威部门和官方媒体发布信息的标题和内容。

六、严禁发布、传播、评论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不符,容易误导公众的图片、视频、音频等信息。

七、严禁发布非官方公布的物资保供信息,扰乱市场供应秩序。

八、严禁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

九、严禁收集、转载、泄露涉疫个人隐私,对医护人员、防疫工作人员和密接核查对象等进行网络暴力伤害。

十、严禁“蹭热点”跟风炒作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

对违反上述规定,扰乱疫情期间网络传播秩序的组织和个人,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将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110

疫情面前没有“局外人”,在此呼吁广大网民理性发言,不制造、不散播谣言,同心助力,共抗疫情。同时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中共临河区委员会网信办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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