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缓解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压力,经研究,决定公开面向社会储备2022年度第一批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人员储备事项公告如下:
一、储备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储备公益岗位人员,对符合条件成功储备的人员按“就近原则”推荐到用人单位应聘。
二、储备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现为我区城镇居住人员。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人员:
1. 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 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 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4. 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5. 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6. 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三)已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的人员不在储备范围。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
报名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原件;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6月10日;
2. 报名地点:临河区就业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三号园12号窗口);
3. 联系电话:8521245
五、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基本待遇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聘用期间,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最低工资标准),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聘期按政策规定执行。
临河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