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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日期:2024-06-27
日期:2022-04-06 16:12  来源:临河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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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医疗保障局召开2022年临河区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推进会
 

为确保4月15日前完成临河区全年医保基金征缴任务,使城乡居民群众受惠于医保利民政策,2022年3月31日,临河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2022年临河区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刘超峰主持,参会领导有政府副区长徐卫东同志,以及政府办、督查室、医保、税务、民政、乡村振兴、残联、教育等部门和各乡镇(农场)、街道办事处的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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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议程安排,区医保局刘宜局长就临河区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进度进行通报。截至3月28日,临河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去年全区已参保人数相比,还有30086人未参保。根据数据分析,未参保原因一是部分城乡居民群众没有认识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参保意识不强,对医疗保险权利和义务关系认识不足;二是通过微信缴费时,既往在旗县有缴费记录但与现在实际缴费地址不符时,税务征缴系统自动将其划转到户籍地。针对以上情况,区医保局及时向上级反映,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在原定于3月31日截止缴费时间的基础上再延长半个月的缴费时间,截止至2022年4月15日前,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缴费的,视为放弃2022年度参保资格。

会上,政府副区长徐卫东同志强调要正视问题、分析原因,充分利用好剩下的时间,加大措施和力度,务必完成2022年度医保筹资任务。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行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重要的社会工程、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而筹资又是这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委、市政府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高度重视,历年来都把医保参保覆盖率纳入综合考核,各有关单位要齐心协力推进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二是要协调配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各有关单位需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区医保局要加大对参保筹资工作的信息支持力度,及时反馈未参保人员情况信息,解决参保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问题,高质量完成参保缴费任务。

区政府办副主任刘超峰同志最后进行会议总结。各相关单位对医疗保险筹资工作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医保筹资工作对保障居民健康有着重大意义,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要认真学习领会徐区长的讲话要求和本次会议的安排,把医保筹资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纳入工作日程,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保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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