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全区工作情况。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区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区人民政府部门、单位间有争议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统筹协调。
(二)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区人民政府领导讲话等文稿。
(三)负责区人民政府党组、政府会议及政府领导同志的会务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审批管理工作。
(四)负责区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五)负责审核各乡镇(农场)、街道及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请示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办理工作,对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七)督促检查各乡镇(农场)、街道和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对市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全区政府系统承担的上级和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指导。
(八)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编辑、报送等工作,为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服务。
(九)负责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文件和会议材料的蒙古文翻译工作,区人民政府蒙古文网站的栏目更新、内容采编、翻译审定、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
(十)组织开展经济生态领域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起草全区经济生态领域改革相关文件,对全区经济生态领域改革工作进行调研、评估和督查。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政府系统的决策咨询研究工作。
(十一)负责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通过政务值班渠道反映的重大紧急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十二)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区地方志工作。
(十三)管理区政务服务局。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室。协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处理事务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内部管理工作,包括人事、机构编制、财务、党务政务公开、党风廉政、纪检、教育培训、机关考核等方面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24小时政务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承担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目标考核组日常工作。
(二)秘书一室。负责为区人民政府区长提供服务,联系审计、监委等方面工作。综合和报告各部门、各行业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的议题收集、筛选、审核,做好会议记录和纪要起草等工作。组织起草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各类文稿。
(三)秘书二室。负责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提供服务,联系农牧、林草、水利、扶贫、科技、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工作。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审核、会务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副区长工作范围内的调研、协调、督办等工作。
(四)秘书三室。负责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提供服务,联系区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等相关工作部门。联系发展改革、财税、金融、统计、机关事务、应急管理、教育、政务服务、群众来信来访、工业经济、第三产业发展、商务、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审核、会务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副区长工作范围内的调研、协调、督办等工作。
(五)秘书四室。负责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提供服务,联系办事处、公安、司法、交通运输、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市场监管、民族事务、精神文明、城乡建设管理、村镇规划、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社区建设、民政、退役军人事务、人武部、自然资源管理等方面工作。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审核、会务及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副区长工作范围内的调研、协调、督办等工作。
(六)党务室。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建、宣传、统战、政法、共青团等方面工作。负责制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下设党支部开展有关党建活动并督促检查。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负责发展党员工作及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和管理。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日常及年终考核及奖惩。
(七)文电会议室。负责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文电收发运转、拟办分办、公文审核、印鉴管理、文书档案、机要通信、保密等工作。对全区政府系统公文办理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等各类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内事活动的会务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审批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人民政府召开的电话电话会议临河区分会场的会务工作。
(八)信息调研和督查室。研究制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信息调研和交流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采集、编辑、报送等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指导、计划拟定和网络平台管理。组织开展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承办与区直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督查工作。组织拟订区人民政府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负责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以及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反馈。负责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以及区人民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大专项行动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催办和情况反馈。负责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指示和批示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催办和情况反馈。负责全区政府系统承担的上级和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担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重大督查事项。
(九)翻译室。负责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文件及政府工作报告的蒙古文翻译工作。负责政府公报的蒙古文翻译和审定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各类大型会议蒙古文翻译服务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蒙古文网站的栏目更新、内容采编、翻译审定、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
(十)法规室。制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对区人民政府以及政府办公室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对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送请示、建议各类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负责对提交区人民政府集体讨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对区人民政府拟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的审核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信访复查事项的分办、督办工作。
(十一)研究室。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设和咨询意见。分析研究全区经济形势,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区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负责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相关文件及文稿,组织拟订专项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对改革工作进行调研、评估和督查,牵头抓好承担的改革任务,督促各项专项改革任务落实。
(十二)外事办。承担区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和上报因公派遣出国、赴港澳事项和邀请外国人来访有关事宜。会同区相关单位研究提出执行有关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制定外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督促全区有关单位贯彻执行外事政策和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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