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协助起草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工作的地方性相关政策。研究地方商务工作发展趋势,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四)研究提出促进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办法,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五)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业、大型商贸(会展)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依法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七)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国家、自治区和巴彦淖尔市对外贸易相关商品、技术进出口计划的管理。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巴彦淖尔市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和加工贸易管理有关规定。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执行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国家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按照有关要求负责全区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
(九)根据授权代表临河区人民政府同外国进行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处理国别(地区)地方间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联系外国驻华官方商务机构及外商驻我区代表机构,联系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
(十)落实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协助上级商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协调指导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参与上级商务部门涉及我区的经贸谈判。
(十一)负责临河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巴彦淖尔市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境外资源合作、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承担临河区对外援助工作职责和上级商务部门对外援助项目。
(十二)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利用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依法承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事项的审批和备案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促进相关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临河地区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B型)保税物流园区、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的有关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关于供销合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临河区供销社的发展规划,组织推动全区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指导协调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工作,对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十四)牵头组织实施商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十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文秘、人事、信息、会务、档案、机要、保密、财务、后勤、资产管理、电子政务管理、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及系统非公企业的党群工作,配合派驻纪检组做好纪检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培训、年度考核、劳动工资等工作。
(联系电话:0478-8523671,负责人:辛勤)
(二)流通业发展和市场体系建设股。负责落实上级商务部门关于健全规范市场体系建设工作和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执行上级商务部门促进国内贸易发展的规划和标准,推动商务领域诚信建设,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负责全区专业市场、便民市场、批发市场、综合市场、商业网点和商业体系规划和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推动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动商品市场转型升级;推动零售批发行业创新转型;牵头内贸流通领域品牌建设,指导商品领域绿色发展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推动连锁经营发展,推动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推动物流配送方式发展;贯彻落实上级商务部门所拟定的促进酒类、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汽车的流通管理,负责商贸物流、汽车拆解和二手车市场等汽车流通行业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78-8915262,负责人:杨海霞)
(三)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业股。负责全区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和内贸统计工作,负责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工作;执行上级商务部门市场运行调控和消费促进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助上级商务部门做好肉类储备工作;负责成品油的行业管理工作,对成品油经营许可的准入和年检工作进行初审,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工作;协助上级商务部门核实直销企业设置网点场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协调推进全区商务领域企业单用途预付卡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商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管理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依法对拍卖、商业特许经营等进行管理;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78-8523672,负责人:高明辉)
(四)市场监管股。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全区汽车流通、成品油市场、再生资源回收、餐饮业等商务领域进行行业管理、监督和检查,负责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并依法开展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及普法工作;负责商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协调重要商品市场的专项治理工作;牵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促进信用销售,推动商务领域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临河区供销社的发展规划,指导供销社的改革发展;行使本级社有资产代表人职权,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组建工作,维护合作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村经济人队伍素质,促进农畜产品、农副产品的流通和销售;承担国家“新网工程”及其他扶持供销合作社发展项目的组织、申报、管理和参股职权;负责对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和管理;指导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负责边销茶储备管理。
(联系电话:0478-8523661,负责人:张平)
(五)对外贸易股。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外贸发展和贸易进出口的政策;负责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初审工作;指导进出口贸易工作,研究分析外经贸形势和进出口状况,组织指导对外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外贸秩序,建立良好的一外贸易经营环境;指导全区各类涉外商品交易会、展(博)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负费全区外贸企业出国组团考察工作;组织全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项目、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项目及区域协调促进资金项目申报、管理工作;执行国家机电产品(含国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加工贸易管理等政策和有关目录,负责执行上级关于进出口商品许可证管理工作;牵头推动全区外贸新业态展工作:负责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的工作;执行上级南务部门拟订的服务贸易、技术贸易、服务外包政策并组织实施;受委托办理国际货代企业备案;依法管理、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资源合作及统计工作;依法负责全区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初审和转报;贯彻执行国家利用外资政策;负责实施利用外商投资规划、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指导临河地区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的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478-8915260,负责人:陈姝宇)
(六)电商管理股。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优惠制度;负责全区电子商务监测、分析和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网络零售统计和评价体系;负责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负责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重点推进网络零售、跨境贸易和生活服务领域电子商务贸易;负责商务大数据的集成和信息发布;负责机关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和信息化管理;负责电子商务示范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产业园区、示范企业和基地建设;负责推进全区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推进全区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建立完善区、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机制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组织开展全区电子商务的培训与交流;管理运营临河区电子商务产业园。
(联系电话:0478-8523938,负责人:张丽莉)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党政办公大楼3035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523676
负 责 人:陈冠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