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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0-23 10:32  来源: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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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按照权限拟订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和进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措施,推进人才战略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措施,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措施。

(三)参与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按国家要求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合。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式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制度的相关措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区工作制度的相关措施。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措施,建立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

  (八)按权限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九)拟订全区表彰奖动制度,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逐级上报后实施。承办全区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经上级批准的区委和政府名义开展的区本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实施意见,促进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制度的落实意见。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制度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完成区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会议组织、文稿起草、文电处理、档案、保密机要、制度建设、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基本建设投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综合治理等机关信息化、办公自动化的规划建设及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改革推进工作。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科研课题研究、综合性调研及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承办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应诉工作。承担相关普法、法律咨询及有关法律事务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等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就业、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资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就业、社会保险基金(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信息规划与统计管理。贯彻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对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人才开发基金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对企业(职工)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营实施监管。

(联系电话:0478-8761568,负责人:于小宾)

(二)就业促进股。拟订全区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等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公共就业服务管理。贯彻落实自治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年度计划及就业项目管理服务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全区就业援助制度。贯彻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农民工就业后的社会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事宜。

(联系电话:0478-8761565,负责人:彭菲)

(三)人力资源开发与职业能力建设股。拟订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办法、规划,建立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措施。拟订落实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的相关措施。指导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负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组织认定就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拟订全区人才开发措施,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重大人才项目活动。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制度和规划。指导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业务活动。负责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相关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区本级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61548,负责人:刘奇)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落实和推进全区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职称评审工作。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综合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61565,负责人:张斌)

(五)事业单位管理股。指导协调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区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聘用、考核等人事管理事宜。拟订全区表彰奖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开展工作。综合管理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61569,负责人:孙志)

(六)工资福利股。贯彻落实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承担区本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资基金审理、人员工资确定、审核、备案工作。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批复,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核定。

(联系电话:0478-8761565,负责人:李卓儒)

(七)社会保险管理股。贯彻落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全区城镇居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参与拟订全区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完善全区企业职工退休政策。拟订全区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参与制定全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建立失业预警机制。执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承担失业保险金稽核工作。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认定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61562,负责人:闫启龙)

(八)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与信访股。贯彻落实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劳动和人事争议案件。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订全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决策机制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执行情况。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发布制度。负责机关信访工作。

(联系电话:0478-8322158,负责人:康叶)

(九)基金监管股。开展对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人才开发基金的监管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对企业(职工)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营实施监管。贯彻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478-8761559,负责人:王洋)

(十)临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依法指导、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业务活动,负责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发布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人才开发规划,负责各类人才的培养、引进、考录、使用、评价、激励政策落实,承担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项目实施工作。推进和完善政府购买岗位各项管理制度,负责“三支一扶”、社区民生、企业人才储备等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的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帅丰街财政局综合楼3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761568、0478-8761557

负 责 人:王健

 

局属二级单位:

 

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机关职能

(一)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调度监控管理平台,对全区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进行实时监控,并依法对重点用人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十)做好监察案件转办、移送工作,负责劳动监察案件统计报表等业务工作和企业劳动用工网上备案,推进“两网化”平台建设;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具体负责财务、人事、文秘、会务、后勤保障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两网化”平台建设,及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进行企业劳动用工网上备案、信息采集;监控、指挥三级网格网上案件办理;受理网上投诉、举报案件;组织网格监察员和信息录入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提升网格监管人员综合工作能力。

(联系电话:0478-8323550,负责人:崔凯)

(二)立案(法制)股。负责执法行为的法律审查,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和立案审查;做好群众咨询的接待和解释工作;做好案件转办、移送工作;负责案件统计报表等业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法律诉讼工作;对案件办理情况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案件的举报和投诉,并进行查处。

(联系电话:0478-8283785,负责人:杨俊)

(三)执法大队。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各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查处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案件。

(联系电话:0478-8243790,负责人:丁江临)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解放街北一街和平路4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283785、0478-8323550

负 责 人:丁江临 

 

局属二级单位:


临河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社会保险有关法规、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参与拟定全区基本养老、工伤保险和职业年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完成全区社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基金管理等工作。草拟社保基金用款计划,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提出社保基金预算调整方案,完成年度基金收支决算。

(三)承担全区养老、工伤保险经办风险内控工作,开展违规领取养老、工伤保险待遇的追缴上报等相关工作。

(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落实养老、工伤保险经办改革任务。承担全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全区养老、工伤保险信息系统数据应用及个人权益记录; 承担全区养老、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及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

(五)承担全区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以及参与全区养老、工伤保险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六)承担全区职业年金基金归集及经办工作。

(七)承担全区社会保险统计工作。

(八)承担全区社会保险信息披露、相关政策宣传工作。

(九)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负责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负责会议、文秘、档案、人事、接待、后勤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的统筹协调;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负责各股室业务的社保维护及有关信息协调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宣传的具体计划。

(联系电话:0478-8756516,负责人:周文清)

(二)财务室。职能: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结存、核算管理;行政经费的审核、支付、报表编制、预决算编制工作;管理、存储、划拨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制度;负责本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56510,负责人:田华)

(三)业务股。职能: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各类企业职工、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失地农民、退伍军人的转移接续、待遇一次性支付及退休待遇审批工作;编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月、季)年度统计报表。

(联系电话:0478-8756500,负责人:王海霞)

(四)机关事业股。职能: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参保登记、缴费申报核定、个人账户管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退休人员养老金核定、计算、调整、支付;编制上报本级基金预、决算和统计报表;月度养老金支出计划的编制、报批、请款、发放;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审计稽核与内控管理;档案管理;咨询、查询和举报受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72517,负责人:娜仁图娅)

(五)城乡居民股。职能:我区农村居民及未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参保核定、转移接续及待遇审核工作;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完成待遇领取人员的待遇支付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56529,负责人:陈静)

(六)工伤股。职能:办理临河区各类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险的参保核定、待遇支付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56501,负责人:董叶)

(七)监审股。职能:主要负责业务股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审核和待遇审核工作;工伤、生育保险的待遇审核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56502,负责人:孙利霞)

(八)退管股。职能:我区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待遇调整、审领资格认证等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56507,负责人:董叶)

(九)档案室。职能:档案保存与管理。

(联系电话:0478-8756512,负责人:何图雅)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756508、0478-8756516

负 责 人:刘进荣

 

局属二级单位:


临河区就业服务中心 

一、机关职能

(一)落实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开展全区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和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发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落实就业援助制度。

(二)开展农牧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与业务工作。

(三)开展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相关工作。协助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对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活动进行不定期跟踪查访。

(四)落实城乡劳动者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工作计划,推进全区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开展创业指导、创业跟踪服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承担全区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回收和贴息,筹集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

(五)贯彻落实国家失业保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和失业人员待遇的审核发放。

(六)承担全区就业有关数据统计、处理和分析工作。承担人力资源状况调查工作。

(七)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信息股。承担机关综合事务服务、重大会议、重要活动保障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档案管理、公共机构节能、信访及办公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等工作。

(联系电话:0478-8928169,负责人:刘瑞霞)

(二)城镇就业服务股。担完善城镇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工作。指导全区城镇公共就业服务活动。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承担全区城镇就业有关数据统计、处理和分析工作。指导全区城镇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

(联系电话:0478-8773632,负责人:刘晓峰)

(三)农村(牧区)就业服务股。指导全区农村(牧区)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承担完善农村(牧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工作。发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落实全区农牧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与业务指导工作。落实全区农牧业富余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发展规划。承担全区对外劳务输出和劳务合作联络工作。承担全区就业有关数据统计、处理和分析工作。指导全区农村(牧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

(联系电话:0478-8612533,负责人:张利)

(四)创业指导股。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指导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落实城乡劳动者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联系电话:0478-8521240 ,负责人:连霞 )

(五)失业保险股。贯彻落实国家失业保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和失业人员待遇的审核发放。

(联系电话:0478-8521244 ,负责人:程烨 )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和乌兰布和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3楼3号园区)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928169

负 责 人:李海军

 
           
主办: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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