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协调指导各乡镇、农场、街道及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二)负责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三)承办党中央、自治区、市、区委和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向各乡镇、农场、街道及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和信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督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五)负责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分析信访形势,总结经验做法,向区委和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信访改革。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工作制度。负责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区信访部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培训工作。
(八)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信息发布和对外交流。
(九)完成区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1.负责公章、文电、会务、纪要、档案、保密、政务、政府采购、党建、纪检、宣传;负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融入信访工作;负责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综合协调调度工作。
2.承担联席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承办区信访工作联席会办公室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
3.负责综合分析信访工作形势,起草有关信访工作制度,对信访综合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全区信访工作总体情况,对全区的信访工作进行综合性业务指导;负责起草重要文稿和综合性材料。
负 责 人:肖婷
联系方式:0478-8523505
(二)来访接待室
1.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来访、来信、来电、领导信箱投诉或通过网络渠道提出的信访事项接待、受理、登记录入、转办、交办工作;承办区本级领导同志批办、转办的来访事项;承担国家、自治区、市信访局通过信访信息系统转送、交办、督办的来访、来信、来电、网上投诉、领导信箱投诉信访事项向有关乡镇、农场、街道及部门单位进行转送、交办、督办工作;承担督促有关乡镇、农场、街道及部门单位落实信访“三率”工作。
2.负责规范区党政办公区、区信访局群众来访秩序,组织协调引导信访人到指定场所反映问题。负责领导接待日的安排、组织,承担领导接访记录、影像资料收集、台账建立及接访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及领导接访情况通报和接访意见的交办、转办和跟踪办理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信访事项档案整理工作;负责来访中重要信息的筛选收集工作,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并向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提出工作建议。
3.负责基层矛盾隐患排查及重点信访人“五级联包”收集、核查、汇总及重点人员信息库建设完善工作;承担重点信访人稳控落实工作;协调安排责任、稳控部门、单位做好进京、赴呼、到市、来区信访人的接待、接劝返工作,承担进京赴呼信访事项核查上报工作;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预警信息及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承担“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相关工作。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4.下设农村信访事项接待室及城区信访事项接待室。
农村信访事项接待室具体负责各乡镇、农场、农科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开发办)林草分局、水务局、河原公司等部门单位来访接待及信访事项协调办理工作。
城区信访事项接待室具体负责城区除农科局、林草分局、水务局、河原公司外的其他各街道,科、局、委、办、中心、国企等部门单位来访接待及信访事项协调办理工作。
负 责 人:苏枫
联系方式:0478-8523540、0478-8523542、0478-8523544
(三)信息中心
1.负责对来区信访人的信息登记和分流导访工作;
2.负责进京、赴呼、到市、来区走访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分类以及通报工作;承担日常及重要节会、敏感节点期间的信访“零报告”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3.负责信访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更新、维护工作;区信访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监控、安检门、LED屏幕等设备和管理使用工作。
负 责 人:张乐天
联系方式:0478-8526843
(四)办信督查室
1.负责国家、自治区、市信访局通过信访信息系统转送、交办、督办的来访、来信、网上投诉、领导信箱投诉信访事项向对应股、室进行分发,承担该类信访事项的分类、汇总、统计分析及信访“三率”工作的汇总、统计分析情况并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
2.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信访法治宣传,协调推进依法逐级走访、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律师参与信访等工作。
3.负责受理、办理向区人民政府申请复查的信访事项,指导责任单位信访法治化工作及复查复核相关工作。
4.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网上信访事项办理业务培训、网上信访宣传;指导检查各乡镇、农场、街道及各单位办信工作和网络信访工作;征集、处理、研究、报告公民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网络舆情监控,网络建设、维护工作。
5.负责上级巡视、巡察、专项督察及专项行动转、交、督办的信访事项向有关乡镇、农场、街道及部门单位进行转送、交办、督办工作,承担信访事项的分类、汇总、上报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各乡镇、农场、街道及各部门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区委区政府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情况。督查督办进京赴呼信访事项、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定期梳理重点信访事项,提交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推动化解;负责申报特殊疑难复杂案件专项资金工作。
7.下设法规室
负 责 人:张建新
联系方式:0478-8523126、0478-8523516
单位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党政大楼一楼西侧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523502
负责人:李德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