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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0-23 10:29  来源:临河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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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一、机关职能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统筹全面依法治区、依法行政、法律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的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区政府各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报送区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四)承办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和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各单位、各行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督查全区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管理、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区法律顾问、律师、公证工作。承担区法律专家库、区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十)协调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巴彦淖尔考区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部门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二)管理、指导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考核工作。

(十三)规划、实施、指导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十四)管理、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十五)参与全区综治、维稳、信访工作。

(十六)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完成区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研究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保密和信访工作;负责全局警械器具、警用车辆的管理;协助局领导管理全局财务、装备、后勤等工作;承担司法系统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

(联系电话:0478-8921589  负责人:尹越弘

(二)法治调研督察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规划、重大措施。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和研究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和年度考核,提出督察、考核意见和问责建议。接受全区各乡镇、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联系电话:0478-8921583  负责人:高  瑞)

(三)立案股。负责全区行政复议案件的接待、立案登记、受理等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复议与应诉制度、机制等建设与运行;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案卷评查、数据分析、调查研究等其他综合性工作。

(联系电话:0478-8921578  负责人:李  珂)

(四)行政复议股。负责办理全区行政复议案件,包括案件调查取证、听证质证、集体讨论、请示报告、卷宗归档等工作;负责监督区直部门、各乡镇(街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情况;负责行政复议监督案件的办理,包括巴彦淖尔市行政复议监督案件的答复工作;协调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制度建设及运行。

(联系电话:0478-8921578  负责人:李  珂)

(五)行政应诉股。指导和监督全区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经行政复议引起的区政府作为应诉机关的行政应诉工作,包括庭前筹备、参加庭审、案卷归档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以区政府为被告的其他行政应诉案件;负责办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各级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负责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引起的行政诉讼的赔偿事项;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联系电话:0478-8921578  负责人:李  珂)

(六)行政执法监督股。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推行全区行政执法监督的相关制度和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审核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承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和证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区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和异议申请工作。

(联系电话:0478-8921569  负责人:刘  冉)

(七)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制定并指导社区矫正工作规划的实施、工作措施的落实;管理、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联系电话:0478-8921582  负责人:公冶峰)

(八)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全区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区法律法规及专项法治宣传工作和全区法治宣传报道工作,承担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478-8921572  负责人:王  威)

(九)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联系电话:0478-8921568  负责人:周  慧)

(十)公证律师管理股。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工作,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承担全区律师、公证员、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的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区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协助市司法局做好律师公证员任命、国家司法考试等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478-8921571  负责人:王  丽)

(十一)科技信息化股。拟订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系统、软件、平台的设计、研发、建设、应用和维护。承担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应急指挥、舆情处置和综合协调调度工作。

(联系电话:0478-8921599  负责人:王  威)

(十二)政治部。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局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教育训练、政务公开、信息公开、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等工作;负责全局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本系统内部的考核工作。负责系统内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78-8921580  负责人:唐学英)

(十三)法律援助中心。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区司法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加挂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挥中心牌子,加挂区行政复议综合服务中心牌子。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认真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协调本地区矛盾多元化解工作协调牵头单位调解涉及多个部门的矛盾纠纷。承担行政复议相关辅助性职能。(联系电话:0478-8921585  负责人:冯艳茹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沙路金秋华城综合办公楼B座

联系方式:0478-8921599、0478-8921589

 责 人:王建国

 
           
主办: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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