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8日,在临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开展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流转工作盘活存量资产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运用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流转推动存量商品房盘活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公告期已结束,公告期间,我单位未收到意见反馈。
特此说明
初审:刘淋 复审:王勇 终审:王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