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第2号令)的规定,我委拟于近期召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污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及名额
听证会参加人15人,其中:
1、用水居民8人:临河区8人。
2、用水单位5人:临河区5人。
3、政府相关部门2名:市住建委、财政局各1名,由各单位推荐。
4、旁听人及新闻媒体6人。
二、听证会人员产生方式
1、听证会参加人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2号令)规定产生。
2、用水居民及单位代表采取自愿报名或部门推荐。
3、旁听人员采取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产生,额满为止。
4、新闻媒体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邀请采访听证会,按报名顺序产生,额满为止。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户口为临河区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用水居民群体意见;
3、了解或关注居民用水的收费情况及价格;
4、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能遵守听证会纪律,维护听证会秩序。
四、具体报名办法
凡符合条件自愿参加听证会成为听证代表的人员,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8日18:00止到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临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名,亦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单位、文化程度、通信地址等基本情况。旁听参加人需要在听证会当天上午8:40持本人身份证到会场领取旁听证。
五、听证会代表、旁听人员和媒体记者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及联系地址: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市发改委:孟岩 0478-8262280(传真)
区发改委:朱瑞 0478-8523713
电子邮件:bmjgk@126.com
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