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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4-02 17:29  来源:   录入:管理员  
    
临河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示制度》以及《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规定,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临河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可以在临河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www.linhe.gov.cn/)查阅,也可以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索取。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临河区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公共查阅窗口公开两种形式。网址为:http://www.linhe.gov.cn/。   

  (三)公开时限。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本机关受理机构为临河区交通运输局法规股。

办公地址:临河区金沙路综合办公楼C座8楼

联系电话:0478-8247840

传  真:0478-8247840

电子邮箱:linhejtj@163.com.

   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形式。申请人向受理机构办公室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办公室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2.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4.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5.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发生的费用,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区政府办公室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临河区监察机关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临河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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