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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4-02 17:30  来源:   录入:管理员  
    
临河区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保密工作的前提下,区公安局应主动公开以下事项:

一、概况信息

1 、区公安局和内设机构、职能、联系方式及其调整、变动情况。( 责任部门:政治处 )

2 、区公安局领导成员简历、分工及其调整、变动情况。 (责任部门:政治处)

3 、可公开的区公安局领导调研和参加重要活动的相关情况、讲话。 (责任部门:指挥中心)

4 、直接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开展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单位可公开电话。 (责任部门:本局各单位)

5 、公安机关纪检监察、信访、督察工作规定,纪检监察、信访、督察部门举报电话、联络方式等。 (责任部门:纪委、督察大队、信访科)

6 、区公安局制定的重要便民利民措施。 (责任部门:指挥中心)

二、计划总结

1 、可公开的区公安局有关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责任部门:指挥中心)

2 、可公开的区公安局组织开展的有关专项行动、专项斗争及取得的成效。 (责任部门:各相关单位)

三、法规公文

公安部和区公安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各类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具体应用解释和有关标准等规范性文件。 (责任部门:法制大队)

四、工作动态

1 、可公开的区公安局各部门、警种业务工作动态。 (责任部门:各相关单位)

2 、可公开的上级公安机关、本局召开的重要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相关情况。 (责任部门:指挥中心)

3 、对社会公众安全感有较大影响或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案(事)件侦破、查处情况。 (责任部门:指挥中心)

4 、一定时期可能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的警示性、提示性信息,包括有规律性的违法犯罪活动、突出治安灾害事故等信息。 (责任部门:指挥中心)

5 、需要公开的公安部、公安厅和市公安局通缉令。 (责任部门:指挥中心、刑侦大队)

6 、全区社会治安形势,包括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领域犯罪、查处治安违法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重大火灾、道路交通事故等治安灾害事故的总体情况及可公开的有关统计数据。 (责任部门:指挥中心)

7 、公安部、公安厅、市公安局、区公安局各项工作中涉及公众、企业和社会利益的通知、通告等文件。 (责任部门:指挥中心)

8 、可公开的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责任部门:指挥中心)

五、人事信息

公安民警招考、录用、辞退条件、程序及结果,公安机关表彰奖励条令和办法。 (责任部门:政治处)

六、政府事项信息

1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及其承办部门、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情况。 (责任部门:各相关单位)

2 、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指南、表格下载等相关信息。相关单位负责。包括户口和身份证的申报、迁移、更改等相关办理事项的具体内容及办理指南和报警服务的具体内容等等。 (责任部门:各相关单位)

七、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

1 、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切身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依法公示、向社会征询意见或听证的事项。

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

临河区公安局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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