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5
日期:2026-02-11 15:27 来源: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分享到: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h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综合股联系(电话:0478-852676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临河区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民生领域,团结带领临河区人民凝心聚力,通过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促进了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使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临河区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依法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拓展公开广度与深度。2025年,区政府网站累计访问量达1697801次,公众关注度持续提升。全年通过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12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11条,保障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等基础信息准确及时;政务动态信息更新606条,全面展现全区工作进展与成效;发布政策解读14条,回应热点及重大舆情12次。互动渠道高效畅通,全年办理回复并公开网站留言52条,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围绕重大决策与民生议题开展在线征集调查10期,征集公众意见97条,有效推动政府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临河区各级行政机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依规做好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7件,上年结转申请6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8件,剩余5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确保办理合法合规、及时高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拟公开息审核把关,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规范政府网站内容编辑、审核、发布程序,严把保密关、政策关、文字关,所有公开信息均注明“初审、复审、终审”责任人,并实行登记备案管理,从源头保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临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了2次安全检测评估,实施日志审计,筑牢网络安全屏障,全年未发生失密泄密网络安全事件。同时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建设,统一规范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账号名称,提升公开渠道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督促各部门及时发布信息,定期清理过期公开内容,保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组织各单位参加上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整体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0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70

行政强制

76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68.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7

0

0

0

0

0

9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

0

0

0

0

0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7

0

0

0

0

0

6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2

0

0

0

0

0

2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98

0

0

0

0

0

9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2

4

1

0

0

0

1

2

0

0

1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政策解读和回应不及时、不充分,且存在解读渠道分散、互动性不足等问题,导致政策传导不畅,影响了政策本身的落地效果,损害了沟通的公信力和有效性。

2.公开功能发挥不充分,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联动效应尚未完全释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情况。

1.建立舆情监测与回应机制,建立公众关切热点、难点问题清单化管理模式,设定内部响应与公开回应时限,明确责任主体。

2. 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聚焦招商引资、社会救助、义务教育民生关键领域,细化信息公开标准和范围明确各部门公开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6年2月11日

 

初审:刘亚东        复审:赵           终审:丁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