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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2-03 17:56 来源: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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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临河区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h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综合股联系(电话:0478-852676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临河区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民生领域,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凝心聚力,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临河区认真落实、执行区委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依法主动公开政府各项信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025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网站累计访问1697801次信息发布112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11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606余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511条;政策解读14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2次;政务服务事项数量1575项、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数量1380、总办件量57141件(其中自然人办件量:38562件;法人办件量:38562件);回复并公开网站留言52条征集调查10期、收到意见数量97条。通过全区“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受理办件18100件,办件量位居全市第一,线下设立“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提供全程帮办代办,线下办件5.86万件,同比增长12.13%。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临河区进一步聚焦企业全链条服务,将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提升行政效能、便利企业群众的关键抓手。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区委的指导下,由区政数局牵头组织16个部门,全力推动国务院及自治区部署的10个涉企一件事在临河区率先落地。结合临河区的实际,目前已完成了开办养老院一件事、低碳产业项目开工一件事等4项特色集成服务,并且在区政务服务大厅专设了一件事窗口,窗口工作人员都经过强化培训,能够为企业提供清晰的指引和高效的办理。临河区已高效办结涉企一件事业务超3.4万件,办件量位居全市前列。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临河区门户网站发布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2025年1月1日起,在网站发布文字信息,结尾(或落款)下方需注明“初审、复审、终审”人名称;同时凡在网站公开信息,必须登记在册,以此提高信息发布的严审严校门槛,进一步保障信息内容规范、高效、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对临河区门户网站开展了2次安全检测评估,部署了防火墙等安全服务设备,并实施日志审计,全面筑牢网络安全屏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安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坚决防止失密泄密和网络安全事件发生,为全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此外,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统一规范了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的账号名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夯实基础,加强对网站、政务新媒体监管,对网站到期公示的信息,下撤350余条,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整改2项;对开设的39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开展了5次错敏表述清理工作,更正信息110条,其中删除信息3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0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70

行政强制

76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68.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7

0

0

0

0

0

9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

0

0

0

0

0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7

0

0

0

0

0

6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2

0

0

0

0

0

2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98

0

0

0

0

0

9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2

4

1

0

0

0

1

2

0

0

1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时效性需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和回应不及时、不充分,且存在解读渠道分散、互动性不足等问题,导致政策传导不畅,影响了政策本身的落地效果,损害了沟通的公信力和有效性。

2.加强公开形式多样化。当前公开信息形式单一的问题,突出表现为以静态文本为主的单向发布模式缺乏图表、视频或社区问答等适配多元受众的形式

(二)改进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与考核。必须明确“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并将政策解读与沟通的效果纳入相关工作考核,形成有力约束。

2.坚持长期主义与持续迭代。政策沟通是一项需要持续投入的系统工程。应定期复盘,利用效果评估的结果,动态调整解读方式和互动策略,实现持续优化。

3.线上新媒体矩阵。构建“官网+政务微信+视频号/抖音+直播平台”的立体矩阵。官网保持权威性,新媒体则侧重互动传播。通过“政务直通车”,在线答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3日

 

 

初审:刘亚东        复审:赵          终审:丁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