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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1-27 11:02 来源:临河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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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临河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h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河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852389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临河区应急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和支持下,锚定应急管理核心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安全生产监管、灾害防范应对等重点领域,抓实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强化信息全流程管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为提升应急管理治理效能、推进依法行政夯实基础。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临河区应急管理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8条,其中在临河区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开执法检查、应急管理、党建活动等动态信息405条;将党务公开纳入党建目标考核项目,通过智慧党务公开信息平台发布53条;党务公开栏共公开19条,公开内容全面真实、程序科学规范有序;在临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各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事故调查报告等信息5条,信息全部真实有效;在我局三务公开栏公开财务信息6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抓实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聚焦信息制作、审核、发布、运维各环节,健全权责明晰的管理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制,强化平台日常管护和密码安全管理,从源头防范失泄密、信息错漏等风险。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全方位开展合法性、合规性、保密性审核,做到应审尽审、层层把关,保障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安全高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求,我局依托区政府网站、党务公开平台、三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及信用巴彦淖尔等载体,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补充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政府信息管理监督保障,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信息发布、平台运维、密码管理等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及时排查整改问题隐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信息审核不严、管理缺位、泄密失密等行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以刚性监督倒逼责任落实,筑牢政府信息管理安全防线,保障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平台日常管护和密码安全防护存在薄弱环节,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尚未完全健全,风险防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事故、热点舆论方面的及时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日常管护和密码安全防护,完善分级分类安全管控措施,健全常态化、全覆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切实提升工作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和实操能力。

二是建立健全热点舆情和事故信息快速响应机制,明确回应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优化信息发布渠道,提升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及时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及时释疑解惑、引导舆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临河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23日

 

初审人:刘姝伶        复审人:刘少博         终审人:郭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