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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1-27 09:55 来源:临河区新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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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新华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临河区新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h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河区新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890136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临河区新华镇人民政府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基层治理为核心,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全镇和美乡村建设、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中心工作,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从“常规公开”向“精准公开、高效公开、便民公开”转型,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一)主动公开情况。

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民生关切,构建“核心事项必公开、民生事项细公开、工作事项全公开”的主动公开体系,全年主动公开党务、财务、村务等6大类核心领域信息12条,公开方式结合线上推送与线下公示,确保信息触达率,切实提升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晓度与参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新华镇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无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记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结合临河区2025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结合新华镇实际,细化公开事项、内容要素、公开时限、责任主体,将公开责任分解至各站办、各村,实现“事事有专人、件件有落实”,针对机构调整、政策变动、事项办结等情况,及时更新公开信息,确保公开信息“最新、最准、最全”。定期开展信息清理工作,同步加强保密审查,全年未发生涉密信息违规公开问题。

(四)平台建设情况。

构建“线上+线下”多元公开体系,高效开展线上镇微信公众号运营,及时对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推送;更新线下镇政务服务大厅公开专区,优化各村公开栏,推动公开信息向村组延伸,方便群众就近查询。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调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统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落实,对各项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责任到人,限时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行;二是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邮箱,主动接受群众、社会及媒体监督,由镇纪委牵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督查,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精准度不足,部分民生信息解读不够通俗;二是队伍专业能力薄弱,基层工作人员信息编辑能力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质内容供给,细化公开清单,对惠民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增加图文解读,提升信息可读性和实用性。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镇、村级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邀请区级业务骨干授课,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建立镇村干部包联制度,定期督查村社公开栏更新情况,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向实处落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临河区新华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3日

 

初审人:王旭       复审人:李松柳       终审人:李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