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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1-26 09:52 来源: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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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临河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h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河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876169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临河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升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在全区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平台,运用政务新媒体、政策解读专栏等多渠道资源,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升财政透明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累计审核公开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助力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财政管理体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临河区财政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理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程序和标准,通过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意见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全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群众申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提升治理能力、保障群众知情权的重要抓手,持续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坚持制度先行,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提质量,对原有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更新完善,进一步明确了信息生成、审查、发布、更新的全流程管理要求,细化各环节责任分工和办理时限,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应更新尽更新”。

(四)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群众关切和财政职能,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强化“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财政局”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内容建设与日常维护,推动线上平台与线下渠道协同发力,全面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可读性与服务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临河区财政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财政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公开形式创新性不足,传播方式较为单一。目前,我局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信息传播渠道相对集中,覆盖面有限,政策解读多以文字说明为主,难以满足不同群体特别是年轻群体的信息获取需求,影响了政策传播的广度与实效。

2、工作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业务素养需进一步强化。部分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理解不深,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信息的界定标准把握不准,信息公开工作与财政业务融合度不高。

(二)改进情况。

1、我局以“贴近群众、服务民生”为宗旨,全面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利用微信公众号新媒体资源,形成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以微信公众号为核心的政务公开传播体系,明确平台功能定位,政府网站突出权威发布和依申请公开功能,微信公众号聚焦政策解读与便民服务推送,实现信息分众化,切实提升信息传播覆盖面。

2、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我局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机制建设为保障,多措并举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和履职能力,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财政局

2025年1月20日

 

初审:立方超        复审:贺友兵        终审:郭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