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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1-26 10:09 来源:临河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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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临河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h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河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78663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临河区审计局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审计主责主业,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为核心,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维度、强化平台建设、压实监督责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审计业务深度融合,为社会公众了解审计工作、监督审计权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聚焦审计工作重点领域,精准筛选公开内容,全年通过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分工。我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为自然人申请,经核查,申请公开事项的8条信息均不涉及我局,已按规定反馈。重复申请、涉密信息不予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等情形均为0件,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管理体系,在原有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的基础上,建立“股室信息员+办公室审核员+分管领导审批员”三级审核机制。明确各类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发布、更新等环节责任,特别是针对审计报告、整改结果等核心信息,严格执行“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把关”制度。同步完善信息动态更新机制,结合审计项目推进、制度修订完善等情况,及时更新公开信息,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完整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公开平台,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按要求规范公开行政许可相关事项。同时,拓展公开渠道,借助局内部工作群、行业交流平台等,定向推送审计工作动态和政策解读信息;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知晓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定期对公开内容的合规性、及时性、准确性进行专项检查。同时,畅通监督反馈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信息呈现形式较为单一,多为文字性文件,缺乏数据图表、案例解读等可视化呈现方式,降低了信息的可读性和易懂性。

(二)改进情况。

优化信息呈现形式,对审计数据、工作成效等内容,采用柱状图、流程图等可视化图表辅助说明;针对专业性较强的审计报告,同步制作“一图读懂”解读材料,提升信息传播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临河区审计局

2026年1月16日

 

初审人:李娜        复审人:李金良        终审人:任光发